关于公开征集《茂名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我局拟定了《茂名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1日。 各界人士和各有关单位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单位: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茂名市迎宾一路23号6楼);联系人:陈勇强;联系电话:0668-2881701;传真:0668-2272989;邮箱:mm2881701@163.com。 附:《茂名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9月21日 附件 茂名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粤建城〔2019〕140号)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工作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属地负责、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建立起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让更多人行动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而努力,为绿色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从2019起年至2021年底,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建立起政策法规完善、机制体制健全、处理技术先进、分类全程闭环、社会共参与的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2019年,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文件,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规范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启动餐厨垃圾等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创建垃圾分类系列示范点。 2020年,完成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建成餐厨垃圾等分类收运、处理设施,总结示范点建设成功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培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体系。 2021年,对照先进地区分类标准,对可回收垃圾进行细化分类,提升分类回收利用率,建成垃圾分类、运输、处理的标准体系,实现垃圾分类常态化和全面覆盖。 三、工作思路 以问题为导向,以差距为目标,对标广州、深圳等先进城市经验做法,按照源头减量,前端分类,中段分流,末端资源化处理,变废为宝的思路,尽快补齐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短板,加快市民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四、工作原则 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垃圾分类工作模式。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实现垃圾分类处理的大分类、细分流。创新模式,系统治理,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分类处理的垃圾分类闭环体系。 五、制定分类标准 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分别用不同颜色的垃圾桶进行收集: 可回收垃圾(蓝色桶):包括玻璃、金属、塑料、纸,废旧织物、废旧家具等。 有机易腐垃圾(绿色桶):包括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果蔬垃圾、绿化垃圾等。 有害垃圾(红色桶):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胶片、废相纸和废药品、废油漆、废溶剂、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其它垃圾(灰色桶):除可回收垃圾、有机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包括烟头、餐巾纸及受污染和无法再生的纸张、塑料袋等不可回收垃圾。 六、建立闭环分类系统 (一)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在住宅小区按每200户设置一个4类7桶(有害垃圾、玻璃、金属、塑料、纸、厨余垃圾、其它垃圾等收集桶)组合的垃圾收集点(在厨余垃圾末端处理设施未投入使用前,厨余垃圾可并入其它垃圾收集)。同时,每个小区均应设置1个废旧织物、废旧家具、年花年桔收集点。另外,各市(县)、区必须设置一个有害垃圾临时存放点。 (二)建立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分别以特许经营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由中标单位安排专车专线收运。在未建成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前,有机易腐垃圾及其他垃圾一并由目前的清扫保洁公司收集运输到垃圾处理场处理。建成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后,由中标单位负责收运处理。 (三)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可回收垃圾、废旧织物、绿化垃圾按就近原则由各市(县)、区落实属地处理。各市(县)、区分别设置大件家具处理中心。其他垃圾由建成的焚烧发电厂处理。全市餐厨垃圾(含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实行统筹处理。在茂南辖区内建立一座餐厨垃圾(含厨余垃圾)处理场,负责茂南、电白、化州的餐厨垃圾处理。高州市依托在建的绿能发电厂建设餐厨垃圾(含厨余垃圾)处理系统。信宜市餐厨垃圾(含厨余垃圾)商高州市处理。有害垃圾由市生态环境局指导解决出路问题。 七、设立垃圾分类管理体制 成立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职领导为成员。设立市生活垃圾分类事务管理中心,设在市城管执法局,为其下属单位,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事务日常管理,督促指导各区和县级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各市(县)、区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实施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八、建立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制订并发布《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制订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程等茂名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列规范性文件。出台《茂名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为垃圾分类提供法制支撑。 为了建强垃圾分类实施机制,借鉴广州市的做法,实施垃圾分类“六个纳入”制度:一是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纳入干部培训内容;三是纳入“四城同创”的项目内容;四是纳入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五是纳入市综合考核内容;六是纳入区、街、居的考核指标。 九、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点 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市(县)区、示范街道、示范小区、示范机关、示范学校、示范酒店(饭店)、示范商场、示范市场等。高州市为创建示范市。茂南区、电白区城区分别创建示范街道(河东街道、水东街道),示范小区(河西幸福社区,电白棕榈园小区),示范机关(茂名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茂石化公司机关大院,茂南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电白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示范学校(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愉园中学、福华小学、电白一中),示范酒店宾馆(华海酒店,电白半岛明珠酒家),示范商场(东汇城,明湖商场电白店);示范市场(福华市场,上排垌综合市场)。 垃圾分类示范点要求:一是居民住宅小区楼道撤桶,垃圾统一投放到社区垃圾收集点。二是居民住宅小区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每约200户设置1个点(不足200户的按200户考虑),每个点设置4分类7组别的垃圾收集桶,并设置废旧织物、废旧家具、年花年桔收集点。三是实施定时投放垃圾。居民住宅小区晚上7:00-9:00为厨余垃圾、其它垃圾投放时间,玻金塑纸、废旧织物、废旧家具、年花年桔等可根据约定清运时间安排投放。沿街餐饮门店餐厨垃圾投放时间由门店和收运企业约定,一般为晚上7:00至22:00。沿街门店其它垃圾须按环卫工人作业时间投放,在早上8:00-11:30,下午15:00-晚上21:00时间段投放在环卫工人收集车上。四是设置“三员”进行督导。由义工、社工、执法人员作为监督员,定时在小区分类收集点引导居民分类投放垃圾。同时城管执法人员加强巡查监管,查处不按分类要求投倒垃圾行为。 十、大力营造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制作宣传片在电视、网络、新媒体和城区LED广告屏等媒体上播放。印发宣传单章、小册子、宣传海报、派发宣传品,让市民了解掌握垃圾分类知识。举办全民行动日、示范点体验日、分类投放指引发布会等宣传活动。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宣传活动,由各单位开设宣传专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及要求。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促使习惯养成。结合社区公园文化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文化进社区活动,打造垃圾分类固定宣传阵地。结合垃圾分类处理场点、生态园建设打造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供市民进基地参观体验。 十一、明确部门分工 (一)各区和县级市人民政府,三大经济功能平台。负责成立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制定工作计划,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加强垃圾分类事务管理,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清运和处理体系,组织实施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二)市委宣传部。牵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组织市文广旅体局、市电视台、茂名日报社等单位大力加强垃圾分类宣传。 (三)市编办。负责研究设立垃圾分类事务管理中心。 (四)市司法局。负责垃圾分类规范性文件审查。 (五)市财政局。负责通过年度预算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资金安排,加大年度资金投入。 (六)市住建局。负责督导各区和县级市建设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加强行业管理,督促小区居民社区和物管单位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七)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导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商场、市场、酒店、食堂等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九)市商务局。负责废品回收企业管理。 (十)团市委。负责组织垃圾分类志愿者、社工队伍配合做好垃圾分类引导工作。 (十一)市供销社。负责建设废旧电器拆除场,集中收集、拆除、分类处理废旧电器、电子产品。 (十二)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负责按各自职能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审批工作。 (十三)城区各镇(街道、开发试验区)。负责接照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标准要求和属地管理职责,落实好辖区住宅小区、机关大院垃圾分类投放。 (十四)各区和县级市城管执法部门。在市(县)、区政府领导下,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实施工作,及加强巡查执法,查处不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行为。 十二、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市(县)、区和各成员单位关于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由市垃圾分类事务处理中心建立日检查、月总结、季通报、年奖罚制度,对市(县)、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每年将考评结果纳入市综合考核内容,纳入区、街、居的考核指标。由市垃圾分类事务处理中心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点和垃圾分类推广覆盖工作进行督查。督查中发现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行动迟缓、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地方、单位和个人交由领导小组进行约谈和进行问责。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引入第三方对垃圾分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十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断把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引向深入。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住建、城管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筹组织,定期督查进度,协调解决问题。各地、各单位思想上形成共识,行动上形成合力,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部署,从本单位做起,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健全制度,长效管理。针对垃圾分类处理基础性、长期性特点,从设施配置、作业规范、队伍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作业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投入,每年都要安排充足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市城管部门牵头制定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工作经费计划报市政府审批,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按65%、35%的比例分担。电白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由区财政负责。其它部门、企业要制定计划,落实经费保障。 附件:1. 茂名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及处理路径 序号 |
种类 |
主要品种 |
投放暂存 |
收运处置 |
1 |
有害垃圾 |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
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
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尽快建设完善或落实区域内外处置点、处置企业。 |
2 |
有机易腐垃圾 |
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餐饮网点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和其他果蔬垃圾;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园林绿化产生的绿化垃圾。 |
餐厨、厨余、果蔬垃圾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绿化垃圾就近设点处理。 |
餐厨、厨余、果蔬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
3 |
可回收物 |
玻璃、金属、塑料、废纸、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家具等。 |
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
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
4 |
其他垃圾 |
上述三类范围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烟头、餐巾纸及受污染和无法再生的纸张、塑料袋等不可回收垃圾 |
设置专门容器或场所单独投放 |
按现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进行收运填埋、焚烧。 |
附件2 茂名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工表 主要任务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措施 |
完成
时限 |
设立垃圾分类管理体制 |
1 |
成立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市府办 |
各市(县)、区政府,市相关职能部门 |
印发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通知。 |
2019.12 |
2 |
设立市生活垃圾分类事务管理中心,设在市城管执法局,为其下属单位,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事务日常管理,督促指导各区和县级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
市编办 |
市城管执法局 |
调整市城管执法局“三定”方案 |
2019.12 |
3 |
各市(县)、区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实施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
各市(县)、区政府,三大经济功能平台 |
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 |
印发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通知;调整属地城管部门“三定”方案。 |
2019.12 |
建立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
4 |
制订并发布《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制订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程等茂名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列规范性文件。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司法局、市住建局 |
制定文件并印制派发。 |
2020.12 |
5 |
出台《茂名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为垃圾分类提供法制支撑。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司法局、市住建局 |
起草文件报市人大审核。 |
2020.12 |
6 |
制定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
各市(县)、区政府,三大经济功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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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 |
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计划并印发实施。 |
2019.12 |
建立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
7 |
建强分类机制,实施垃圾分类“七个纳入”制度:一是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纳入干部培训内容;三是纳入“四城同创”的项目内容;四是纳入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五是纳入市(县)区委向市委报告工作内容;六是纳入市综合考核内容;七是纳入区、街、居的考核指标。 |
各市(县)、区政府,三大经济功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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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文办、市创卫办、市创森办、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 |
制定纳入方案并印发实施 |
2019.12 |
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投放体系 |
8 |
在住宅小区按每200户设置一个4类7桶组合的垃圾收集点。每个小区均应设置1个废旧织物、废旧家具、年花年桔收集点。各市(县)、区设置一个有害垃圾临时存放点。 |
各市(县)、区政府,三大经济功能平台 |
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 |
更新居民小区垃圾收集桶;安排位置设置分类收集点;选址建设有害垃圾临时存放点。 |
2019.12 |
建立垃圾分类收运系统。 |
9 |
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分别以特许经营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由中标单位安排专车专线收运。在未建成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前,有机预腐垃圾及其他垃圾一并由目前的清扫保洁公司收集运输到垃圾处理场处理。 |
各市(县)、区政府,三大经济功能平台 |
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 |
公开招标落实特许经营;加强监管落实分类清运。 |
2020.12 |
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
10 |
可回收垃圾、废旧织物、绿化垃圾按就近原则由各市(县)、区落实属地处理。 |
各市(县)、区政府,三大经济功能平台 |
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 |
通过特许经营和委托管理落实处理单位 |
2020.06 |
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
11 |
各市(县)、区分别设置大件家具处理中心。 |
各市(县)、区政府,三大经济功能平台 |
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
通过特许经营和委托管理落实处理单位;选择场地建设大件家具处理中心。 |
2019.12 |
12 |
在茂南辖区内建立一座餐厨垃圾(含厨余垃圾)处理场,负责茂南、电白、化州的餐厨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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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 |
茂南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
通过公开招标落实特许经营单位;选址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场。 |
2020.12 |
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
13 |
高州市、信宜市依托在建的绿能发电厂建设餐厨垃圾(含厨余垃圾)处理系统。 |
高州市政府、信宜市政府 |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
通过公开招标落实特许经营单位;选址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场。 |
2020.12 |
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点 |
14 |
高州市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市。 |
高州市政府 |
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 |
制定方案,完善设施,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市。 |
2020.12 |
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点 |
15 |
茂南区、电白区城区分别创建示范街道(河东街道、水东街道),示范小区(河西幸福社区,电白棕榈园小区),示范机关(茂名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茂石化公司机关大院,茂南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电白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示范学校(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愉园中学、福华小学、电白一中),示范酒店宾馆(华海酒店,电白半岛明珠酒家),示范商场(东汇城,明湖商场电白店);示范市场(福华市场,上排垌综合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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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南区政府、电白区政府 |
中石化茂名分公司,市委机关事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 |
制定方案,完善设施,加强管理,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点。 |
2019.12 |
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点 |
16 |
实施定时投放垃圾。居民住宅小区晚上7:00-9:00为厨余垃圾、其它垃圾投放时间,玻金塑纸、废旧织物、废旧家具、年花年桔等可根据约定清运时间安排投放。沿街餐饮门店餐厨垃圾投放时间由门店和收运企业约定,一般为晚上7:00至22:00。沿街门店其它垃圾须按环卫工人作业时间投放,在早上8:00-11:30,下午15:00-晚上21:00时间段投放在环卫工人收集车上。 |
各市(县)、区政府,三大经济功能平台 |
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
派发告知书;加强巡查监管;督促承包单位按时清运。 |
2019.12 |
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点 |
17 |
设置“三员”进行督导。由义工、社工、执法人员作为监督员,定时在小区分类收集点引导居民分类投放垃圾。同时城管执法人员加强巡查监管,查处不按分类要求投倒垃圾行为。 |
各市(县)、区政府,三大经济功能平台 |
团市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 |
组织志愿者义工、社工定时到分类投放点引导分类。城管部门安排执法人员加强巡查,查处不分类要求投倒垃圾行为。 |
2019.12 |
大力营造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
18 |
制作宣传片在电视、网络、新媒体和城区LED广告屏等媒体上播放。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在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电视台、茂名日报社 |
委托专业机构制作宣传片,联系媒体播放 |
2019.12 |
大力营造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
19 |
印发宣传单章、小册子、宣传海报、派发宣传品,让市民了解掌握垃圾分类知识。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 |
委托专业公司制作宣传资料并派发。 |
2019.12 |
20 |
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宣传活动,由各单位开设宣传专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及要求。 |
各市(县)、区政府,三大经济功能平台,各单位部门 |
市委宣传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 |
邀请讲师团成员讲话;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 |
2019.12 |
21 |
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促使习惯养成。 |
市教育局 |
各市(县)、区政府,三大经济功能平台,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 |
制作教材派发并在课堂上学习;组织家长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 |
2020.12 |
大力营造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
22 |
结合社区公园文化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文化进社区活动,打造垃圾分类固定宣传阵地。 |
各市(县)、区政府,三大经济功能平台 |
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广旅体局 |
制作派发宣传单,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栏 |
2019.12 |
23 |
结合垃圾分类处理场点、生态园建设,打造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供市民进基地参观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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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政府,三大经济功能平台 |
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广旅体局 |
制作宣传短片,建设完善宣传设施,开展全民体验日活动 |
20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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